房屋現值之評定非以房屋之造價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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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值之評定非以房屋之造價為標準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現值之評定,係由稽徵機關依照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核計而來,並非以房屋之造價為其標準。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市房屋現值之評定,係依據使用執照所載構造別、總層數、用途別及面積等相關內容或現場勘查之結果,按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決之「臺中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所訂各項標準來核算。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8/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