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好處多多,請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好處多多,請多加利用!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轉帳納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撫養親屬在金融或郵局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委託代繳稅款,目前適用之地方稅項目有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須在各稅開徵前2個月完成申請手續,當年度才能適用。

  該局說明,民眾申請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時,請攜帶存款人帳戶印鑑章、存摺、身分證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一份,至金融機關或該局所屬八分局填寫「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即可受理;亦可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存款人資料,並加蓋存款人於金融機關原留印鑑章後免貼郵票寄回。

  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轉帳代繳稅款會在各稅開徵前寄發通知書,提醒納稅人於金融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並於開徵限繳日最後一天才進行扣款,扣款完成後,會再郵寄繳納證明書供納稅義務人留存,既不必擔心逾期受罰,又便利安全,請民眾多加利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8/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