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其分區不受限於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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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其分區不受限於住宅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無論一生一次(依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或一生一屋(同法第34條第5項),倘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以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分區並未限定於住宅區。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該自用住宅用地無論是坐落於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或農業區,只要符合規定,於出售時,均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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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5/07/2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