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土地增值稅核稅不受影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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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土地增值稅核稅不受影響喔!

(新竹市訊)財政部為使不動產稅制合理透明,增加稅收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並逐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合理配置社會資源,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將於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土地增值稅核課不受影響。

   新竹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係採分離課稅方式,課稅所得 (稅基)是以成交價額減除房地取得成本、費用,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並未改變目前土地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核稅方式。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免付費電話0800-356969或撥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關鍵字: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設定搜尋關鍵字: 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分離課稅

更新日期:2015/07/29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