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牌照稅優惠延長至1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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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牌照稅優惠延長至107年1月5日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建構低碳綠能環境,本縣已依104年2月4日總統公布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條文,送議會通過修正嘉義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第9條條文,將本縣境內「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期間由原來自101年1月6日起至104年1月5日止,延長至107年1月5日止。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722或724至7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7/13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