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07/13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據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人、機關、團體或個人書立收到票據所出具之收據,不論收到票據原因為何,亦不論有無載明票面金額,只要收據上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均免貼用印花稅票。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李嘉峰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201更新日期:2015/07/13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