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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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人、機關、團體或個人書立收到票據所出具之收據,不論收到票據原因為何,亦不論有無載明票面金額,只要收據上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均免貼用印花稅票。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嘉峰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201

更新日期:2015/07/1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