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經郵局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效力,不可輕忽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5/07/10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單經郵局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效力,不可輕忽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避免遺漏收取稅單造成嚴重的後果,建議辦理轉帳納稅或接到郵局作成的送達通知書時,儘快向通知書上所載的寄存郵局領取信件,以免被加徵滯納金或處高額的罰鍰。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13、774882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更新日期:2015/07/10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