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土地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法拍土地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地產被法院拍賣抵償債務,如拍賣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被拍賣人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經法拍之土地,通常先以「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土地增值稅後,函請執行法院優先從拍賣價款扣繳;稅捐機關另會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申請自用住宅要件者,於接獲通知次日起30天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計課土地增值稅,如有退稅,並不會直接退給被拍賣人,而是退回原執行法院,再由該法院重新分配債權。

  如果想了解更多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2015/07/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