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經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別忘了土地也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王先生新購入一棟房屋,房屋已經申請住家用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在這種情況下,房屋基地是否也同時併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房屋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並不表示房屋基地已經同時享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優惠稅率。因為兩者不僅適用條件不同,申請條件也有所差異。所以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房屋及土地皆要使用優惠稅率,必須兩者皆有提出申請,且經過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才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