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要記得定期辦理重新鑑定,以免喪失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享有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主,所持有的身心障礙手冊要記得在後續鑑定日到期前辦理重新鑑定,並且要持換發之新手冊及相關證件至稅務局辦理繼續免稅手續,以免逾期喪失免稅條件而恢復課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有關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相關免稅優惠是以身心障礙手冊核發為準,所以身心障礙手冊如果逾期未辦理重新鑑定,就無法適用使用牌照稅相關免稅優惠。另外,若戶籍有變動,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應一同遷移,並將證件地址一併變更,再向遷移縣市稽徵機關申請繼續免稅,否則將自戶籍遷移之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若身心障礙者相關免稅條件不變則不必每年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