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益信託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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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益信託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益信託土地,如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如其他要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受託人於持有土地期間,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尚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余秀芬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5

更新日期:2015/06/2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