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遭執行的標的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或其它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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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遭執行的標的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或其它債權!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欠稅遭執行的標的不僅只限於現金而已,依法只要是納稅人的財產,行政執行分署都可以強制執行,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或其它債權等。

   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一旦逾期繳稅,除了每超過2天會被加徵1﹪滯納金外,若超過30天仍然沒有繳稅,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到時只要屬於納稅義務人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或其它債權等,都會被列為執行欠稅的標的,予以強制執行。甚至於欠稅金額較大者,稅捐機關將進行稅捐保全程序,如禁止財產移轉或限制出境等,如果納稅義務人繳稅有困難,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如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6/05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