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何時繳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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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何時繳納會被處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本年度(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1日截止,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故6月2日至6月3日繳納,未逾2日,免加徵滯納金;6月4日及6月5日繳納者,因已逾2日,應加徵滯納金1%,以此類推。

更新日期:2015/05/2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