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使用牌照稅您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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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使用牌照稅您繳了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年度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開徵,繳納日期為104年4月1日至104年4月30日止,如果民眾未收到稅單或尚未完納,請以電話或至當地地方稅務機關、監理站申請補發,儘速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逾期未繳納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不論由交通警察路檢或被車牌辨識系統查獲使用(含行駛及停放)公共道路者,除要繳應納稅額外,還要再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罰鍰,民眾千萬不要因一時的疏忽而多花了冤枉錢。

承辦員:鄭瓊英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09

更新日期:2015/05/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