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至6月1日截止,請民眾儘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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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至6月1日截止,請民眾儘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至6月1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超過2日(即6月4日起)將按應納稅款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

該局表示為方便上班民眾,5月26日至6月1日共計5日,將延長服務時間至晚間6點30分,提供民眾補單及納稅諮詢等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若未收到或遺失房屋稅稅單,請就近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請,或以電話洽該局補發,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承辦員:高丞佑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53

更新日期:2015/05/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