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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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公布實施後,有許多企業或金融機構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對應繳之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有買賣、贈與及信託等再移轉行為時,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即應一併繳納。

該局表示,自10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針對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再移轉未依規定一併補徵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5

更新日期:2015/05/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