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尚未繳納者請速繳稅,以免遭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地價稅尚未繳納者請速繳稅,以免遭強制執行!

如有103年度地價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務局查詢,確定未繳納者即時補單繳納,再不處理將會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03年及以前年度地價稅於104年2月再度發單催繳,迄今已逾滯納期,對於已取證未繳納案件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而對於軍公教及公營事業人員除採行一般欠稅清理措施(如辦理禁止財產處分、移送執行及限制出境)外,另於移送執行時標註公務人員欠稅案件,提醒行政執行機關優先處理,行政執行分署對於該類欠稅案件會發函欠稅人之任職單位,按月扣其薪資。稅務機關另就具軍公教身分之欠稅案件定期交查存款、所得…等財產資料送行政執行分署,採取較一般欠稅更為嚴格之措施,儘速徵起該類欠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滯欠稅捐應於繳納期限內如期繳稅,切勿心存僥倖,如有欠稅將遭執行扣薪或拍賣財產,甚至限制出境,尤其是公家單位人員,不僅個人名譽受損,更影響公家單位形象。民眾若對於欠稅方面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306969洽詢。

更新日期:2015/05/1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