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未收到房屋稅單或對房屋稅單內容有疑義,請即向稅捐處申請補發或詢問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目前仍未收到房屋稅單或對房屋稅單內容有疑義,請即向稅捐處申請補發或詢問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4年房屋稅開徵日期:自104年5月1日起至104年6月1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房屋稅單後,記得先檢視房屋現況、核對稅單內容,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如果有疑問,請向稅捐處查詢、申請更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喔!

 

該處特別提醒您,據往年經驗,會有少數民眾因稅單郵寄時,被錯置信箱致使民眾錯繳他人房屋稅之情形,造成許多困擾,務請納稅義務人詳細檢視房屋稅單上所載課稅內容是否正確,如非納稅義務人本人之稅單,請勿繳納;另外,如目前仍未收到房屋稅單或已收到稅單,但對於課稅內容由疑義者,歡迎撥打該處服務電話或利用繳款書上之查詢電話,逕向承辦人員洽詢,將有專人詳細為您服務。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

更新日期:2015/05/20

發佈單位: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