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即將於4月份開徵,2萬元以下之稅款請多利用便利商店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100年期使用牌照稅即
將於4月份開徵,為便利民眾繳納,凡繳款金額2萬元以下稅款,
自3月27日起至5月5日止可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
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
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金額加
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
執行處強制執行;逾期未完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
者,除責令補稅外,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請民眾儘速於期
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