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娛樂活動應注意娛樂稅申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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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娛樂活動應注意娛樂稅申報事宜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有價活動,若以校內教職員及學生為對象,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使用者,得免徵娛樂稅;如有對校外人士售票或收取費用的情形,則應課徵娛樂稅。惟不論課稅與否,均應依娛樂稅法第8條規定,在活動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以免被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或總局04-7239131分機174,員林分局04-8320140分機425,北斗分局04-8870001分機211,該局同仁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廖永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74

更新日期:2015/05/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