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的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在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的要件,無法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很多,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占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收到房屋稅通知改課函,對於更正改課內容如有不符時,請洽該局承辦人員辦理釐正,俾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並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對於房屋稅課稅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洽詢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2015/05/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