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以外還有信託移轉房屋,不適用一生一屋土增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自用住宅以外還有信託移轉房屋,不適用一生一屋土增稅優惠稅率。
府稅務局表示:「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適用要件中所稱: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應包括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託移轉之房屋。也就是說,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雖僅有該筆移轉之自用住宅,但如查有其為委託人名義信託移轉之房屋者,將不能認定僅持有一屋;無法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外土地所有權人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係符合一屋之認定。因此提醒納稅人善加運用以利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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