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未使用工業用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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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未使用工業用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閒置未使用之工業用地,是否須要向稅務局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法核定之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及經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要件,以必須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之規定為準;如閒置未使用或未按核定規劃使用者,雖屬都市計畫編定或依法核准之工業區土地及工業用地,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呼籲本市內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稅的土地所有權人,若確實已辦理工廠註銷登記不再營業,請儘速向稅務局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被查獲受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對地價稅課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4/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