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單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請即通知稽徵機關更正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地價稅單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請即通知稽徵機關更正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度之地價稅已於103年11月份開徵,該局並自本(104)年3月起積極展開104及以前年度地價稅欠稅催繳送達作業,惟有部分納稅義務人反映:稅單的投遞地址不符,經輾轉傳送才收到,或至今還沒收到稅單,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該局進一步指出,地價稅的投遞地址係以納稅義務人取得該市第1筆土地時,於地政機關填報的地址資料為據。嗣後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請即通知稽徵機關更正;如未通知,將導致稽徵機關仍以原載的舊地址寄發稅單、納稅義務人無法收到稅單之情形。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如果您有本市土地惟仍未收到該局寄送的稅單,請利用電話(0800-086969)或網路(https://www.etax.nat.gov.tw),向該局或所轄分局查明。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4/2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