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使用牌照稅稅單已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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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使用牌照稅稅單已寄發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度自用車全期暨營業用車上期車輛使用牌照稅單已經寄發,繳納期限為10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民眾如未收到或不慎遺失稅單,可直接向該局、員林及北斗兩分局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表示,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係依行車執照登記地址或納稅義務人申請之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郵寄,如果地址已變更,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承辦員:江金田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6

更新日期:2015/04/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