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請記得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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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請記得如期繳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度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共計發單件數100萬3,447件,稅額81億4,787萬元,較去(103)年增加稅額3億6,952萬元。

  該局表示,凡擁有本市房屋,除符合免稅條件或稅額未達新臺幣100元免徵者外,將會於4月底前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轉帳納稅通知單,公同共有的納稅義務人另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民眾除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外,亦可利用網際網路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提款機及電話語音(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另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便利商店繳納。

  民眾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熱誠服務。

更新日期:2015/04/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