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夫妻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但如有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等設籍居住,且土地面積在都市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未超過7公畝範圍內,則該土地也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不受一處的限制。

  該局提醒您,善用夫妻之直系尊親屬及成年子女分別設籍的要訣,即可合法節稅。民眾若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2015/04/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