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悠遊卡仍無法繳納地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現行悠遊卡仍無法繳納地方稅!

(臺中訊) 據媒體報導,今年4月中旬可使用悠遊卡等電子票證繳納稅捐、罰鍰,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出澄清,以免外界誤解。

  稅務局表示,該報導係引用金管會修訂「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修正草案,預告修正電子票證交易,擬納入稅捐、罰鍰。由於該法規尚未發布實施,且電子票證為小額支付工具,以悠遊卡繳納稅款,尚涉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與稽徵機關後續稅款撥轉及稅款明細資料傳送作業等,相關細節仍有待研訂作業程序規範,因此,現行並不能以悠遊卡繳納稅款。

  該局提醒民眾請多利用各種多元繳稅管道,除了至金融機構、便利超商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網際網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約定金融機構轉帳納稅,現在還可以利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來完成繳稅。民眾如有任何繳稅問題,歡迎撥打 (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4/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