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輔導期自行檢查補繳免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印花稅輔導期自行檢查補繳免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基於愛心辦稅特訂定104年3月1日起至104年5 月31日止為印花稅輔導期,輔導期過後6月1日起即展開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納稅義務人在該輔導期間可自行檢查,發現有短、漏貼繳印花稅並自動補繳或貼足印花可免受罰。

該處說明,印花稅查核對象包括機械設備製造業、營造業、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廣告業、會計師及代理記帳業者等30種以上營業人及補習班、醫院診所,請受檢業者把握輔導期儘速查對補報繳,輔導期後,如經查獲有違章情事,除補稅外視違章情形將被處以應納稅額1至30倍不等之罰鍰。

稅捐處並建議納稅人,如平時開立之應稅憑證數量較多,可採印花稅彙總繳納,以免除逐筆貼印花之不便;又應稅憑證金額巨大不便實貼印花稅票者,亦可直接持憑證至該局或利用網路系統申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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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5/03/30

發佈單位: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