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至106年止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03/18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至106年止免徵使用牌照稅 本縣為落實環保政策,提高縣民使用電動汽車之意願,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續予免徵使用牌照稅。歡迎縣民多加選用。 洽詢電話:(03)9325101轉140~146,傳真號碼:(03)9321614。更新日期:2015/03/18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