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回應自由時報-「小米酒被取締,鄒族原民反彈」報導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菸酒管理】回應自由時報-「小米酒被取締,鄒族原民反彈」報導

針對自由時報3月16日刊載內容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強調,取締販賣小米酒係基於保障消費者飲用酒品安全立場,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進行取締,絶無打擊原住民文化之情事。 菸酒管理法自91年實施以來,本府私劣菸酒查緝多以宣導重於取締原則辦理,對於原住民文化更給予高度尊重,未曾於原住民祭典文化取締小米酒等情事,針對民間釀酒自用或饋贈之行為,菸酒管理法已明定每戶不超過100公升免罰之規定,顯見菸酒管理法之修法已適度考量民情。 酒品若不符衛生標準,恐影響民眾身心健康,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再次呼籲釀酒自用或饋贈,每戶只要不超過100公升,並不違法,惟若公開販賣將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裁處。

更新日期:2015/03/16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