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康報你知,彰化縣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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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康報你知,彰化縣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07年1月5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並提高縣民購置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的意願,提供租稅優惠,凡購買前述電動汽車者,至107年1月5日止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立法院己三讀通過修正第5條第2款自101年1月6日修正生效日起算6年內可對上述車輛免稅,該縣已報請財政部備查,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至107年1月5日止。

     該局鼓勵民眾把握租稅優惠期間加入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建構永續發展環境,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承辦員:羅靜雯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2

更新日期:2015/03/1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