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收不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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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收不到,怎麼辦?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抱怨使用牌照稅逾期繳納是因為沒有收到繳款書,導致須負擔滯納金或是被移送執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罰鍰等行政文書寄送地址為行車執照記載的地址,若民眾已遷移戶籍地址,致與行車執照記載的地址不同,應向監理單位申請更址;如非居住於戶籍地,可向監理單位申請新增通訊地址,以方便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罰鍰等行政文書。

  10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份開徵,繳納期限為104年4月1日至104年4月30日,若民眾未接獲繳款書或對稅額有疑問,可向該局或監理單位申請補發或查詢。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3/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