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繳他人稅單怎麼辦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誤繳他人稅單怎麼辦

王小姐很著急地前來稅捐處,表示去年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即依限繳稅,日前發現繳款書上地址雖然是房屋所在地址,但納稅人卻是前地主,誤繳他人繳款書,該如何辦理?

該處說明,地價稅繳款書上地址是繳款書的投遞地址,並不是課稅土地上之房屋坐落地,因前地主遷移未向稅捐處辦理更址,前地主之繳款書才會寄送到該地址。

該處提醒納稅人,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請先核對繳款書上所載資料,對於繳款書上所載資料有疑慮,可向稅捐稽徵機關查詢,若誤繳他人繳款書時,可檢附地價稅繳款書收據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更新日期:2015/03/06

發佈單位: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