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房屋,仍應申報稅籍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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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房屋,仍應申報稅籍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常有民眾詢問,違章建築房屋又沒有權狀,為何要申報稅籍繳納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換句話說,房屋不管有沒有產權登記,都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但是,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房屋。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房屋不論合法與否,均應設立稅籍繳納房屋稅。因此,房屋所有權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務局申報稅籍,以免權益受損或因此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處罰。

  民眾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3/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