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前自動補報繳印花稅,免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為遏止租稅逃漏、維護租稅公平,每年都會進行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今年訂於6月1日至11月30日辦理查核作業,呼籲民眾立即檢視手邊近5年書立之應稅憑證,是否已繳納印花稅!
西區稅捐處表示,凡書立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不動產移轉契據及承攬契據,都應依規定貼足印花稅票並註銷,才能交付使用。銀錢收據稅率為千分之四、不動產移轉契據及承攬契據的稅率是千分之一,買賣動產契約書則是每件稅額12元。如果應納稅額較大,可以至稅捐處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省去購買、貼用及註銷稅票的麻煩。
更新日期:2015/03/06
發佈單位: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