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加裝座椅須辦理變更及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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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加裝座椅須辦理變更及補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依規定須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法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該局並說明,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貨車較低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應自變更之日起,改以小客車之較高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如有相關問題,請撥0800-476-969查詢,該局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張怡婷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13

更新日期:2015/03/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