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農業區土地被濫倒廢棄物應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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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農業區土地被濫倒廢棄物應改課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農業區土地原經核准按田賦課徵,嗣後遭人濫倒廢棄物導致未作農業使用情形,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之次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土地,限作農業用地使用之都市土地,閒置未作農業使用,惟經查明並未違法改作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途使用,仍可按田賦課徵,倘該土地作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途使用者,則應改課地價稅。

  該局呼籲民眾,若有都市內農業區及保護區課徵田賦之土地,於使用情形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使用時,請於30日內向土地所轄地方稅各稽徵機關申報。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2/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