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設電動玩具、抓娃娃機或搖搖馬須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擺設電動玩具、抓娃娃機或搖搖馬須課娛樂稅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春節期間常見觀光景點、流動市集或人潮較多的地方擺設電動玩具、抓娃娃機或搖搖馬,因具有娛樂性設施,都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依規定應辦理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如被查獲未辦登記除了追繳所漏娛樂稅外,還會被處以最低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如要提供上述遊樂設施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請在開業前至該局或所屬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或總局04-7239131分機174,員林分局04-8320140分機425,北斗分局04-8870001分機211查詢。

 

承辦員:魏早啟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74

更新日期:2015/02/1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