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該如何申請?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不想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該如何申請?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稅額試算服務施行已歷經4個年度,因有效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而廣受好評,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將賡續實施,針對申報內容單純之申報戶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以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

  日前接獲民眾詢問,因個人因素不願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該如何申請。該所提醒,若今年不想收到稅額試算書表,請於104年2月15日至3月16日(3月15日遇假日順延)於線上(http://tax.nat.gov.tw點選稅額試算服務)或以書面向就近國稅局提出「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則自本年度起將不再為您寄送稅額試算相關書表,請記得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所進一步表示,若之前年度曾申請「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民眾,今年起想再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稅額試算通知書,則請於104年2月15日至3月16日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撤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如當初係以線上申請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線上申請撤銷。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蘇舜華,電話:04-23051116分機225)

更新日期:2015/02/13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