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資料稽查遏止逃漏,高市展開104年度地價稅全面清查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運用資料稽查遏止逃漏,高市展開104年度地價稅全面清查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地價稅為底冊稅,依據土地稅籍底冊及使用情形核定徵課,為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及租稅公平,並遏止逃漏稅捐,本市104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自即日起全面展開。

稅捐稽徵法規定,地價稅核課期間為5年,於期間內發現有應徵稅捐者,應依法補徵。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為地價稅年度重大工作計畫之一,該處表示,會蒐集內政部、國稅局及市府交通局、經發局、地政、戶政等機關,所通報之租金補貼、租賃所得、營業、停車場、工廠、地籍、戶籍登記等資料,與稅籍資料相互勾稽,針對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不符規定者,即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累進課徵,並依法補徵差額地價稅。

土地受土地所有權人支配運用,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使用情形最瞭解;該處提醒民眾檢視名下土地,若原適用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地價稅,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稅捐分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一經查獲,除改課補徵地價稅外,還可能遭處罰鍰。

該處同仁執行清查工作時均會佩戴識別證,請民眾協助配合,查核結果如有不符規定需改課或補徵地價稅之情形,會以函文通知納稅義務人。民眾如仍有疑問可親赴本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分處或撥打服務電話:07-229336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2/10

發佈單位: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