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省很大!您知道嗎?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牌照稅省很大!您知道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家裡如有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需要開車接送,對其所使用的車輛可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請車輛免稅的規定:一、身心障礙者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且為其本人所有之車輛,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身分證、印章、行車執照,如須申辦退稅請檢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但其證件應屬同一人所有,車籍與戶籍地址須一致。二、身心障礙者無汽車駕駛執照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行車執照及戶口名簿(車輛為本人或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代替),如須申辦退稅請檢附車主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但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必須同一地址之二等親關係,任何一方遷離戶口,將自遷出日起恢復課稅,請享有此一免稅車輛的朋友們注意此一訊息。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

更新日期:2015/02/1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