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憑單填發單位多加利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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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憑單填發單位多加利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

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財政部持續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今(104)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與103年相同,符合下列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將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4年2月2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3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憑單所載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財政部說明,實施憑單免填發措施,納稅義務人雖不會收到扣繳憑單,但有需要者,仍可以下列方式查詢所得歸戶資料,其權益不受影響:
一、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核准之金融憑證,於每年5月份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
二、於每年5月份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臨櫃查詢。
三、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可參考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稅 額試算通知書所列所得資料。
四、以稽徵機關核發的查詢碼或以稅額試算通知書列印的查詢碼,加上身分證統一編號、戶口名簿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於網路查詢。(今年新增作業)
五、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填發憑單。
財政部籲請憑單填發單位對符合上開作業範圍之憑單可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以有效達成簡化憑單填發及節能減紙目標。
財政部表示,為擴大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104年將試辦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線上查詢所得資料作業,使該等所得人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詢所得資料。目前刻進行相關試辦作業程序及電作系統建置等事宜,以利渠等順利於104年結算申報期間查詢所得。
財政部已成立「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小組」,將加強宣導本作業,並已於該部賦稅署網站(網址:http://www.dot.gov.tw/)「熱門主題專區」設置「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專區」提供相關疑義解答等資訊,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新聞稿聯絡人:吳科長君泰
聯絡電話:2322-8122

更新日期:2015/02/06

發佈單位:財政部賦稅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