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逾檢註銷車輛應補稅並處罰鍰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如果您使用的愛車因逾期檢驗被註銷牌照,請及時向監理機關辦理驗車及重領牌照手續,以免被查獲處以2倍罰鍰。  
  100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19日寄發,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請注意繳納金額是否為全額?如繳款書上有註明為「非全額」及該車已於某年某月某日經監理單位註銷牌照,即表示該車已不能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路邊停車),一經查獲將被補稅處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該局實施車輛檢查所查獲違章車輛,以逾期未完稅及逾檢被註銷牌照仍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路邊停車)者居多,甚至有被註銷多年仍在使用公共道路者,該局呼籲車主切勿存著被抓到再說的僥倖心理,等到被查獲受罰喊冤均無濟於事。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或5225161轉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