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車輛定期驗車時,請先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常有車主反應,車輛已如期辦妥定期檢驗如能主動查詢欠稅情形,可順便一起繳清欠稅以免受罰。地方稅務局表示,按照現行法令,並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不得辦理定期檢驗之規定,鄉親收到監理機關寄發之汽車定期檢驗通知,請務必依限前往監理單位或其委託代驗單位檢驗,並向監理單位或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若有欠稅請向地方稅務局或監理站補發稅單並儘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鄉親的愛車欠繳使用牌照稅,縱然已定期檢驗,如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並加處1倍罰鍰。若鄉親於接到定期檢驗通知後,未如期檢驗愛車而遭監理機關註銷號牌,如仍繼續行使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加處2倍罰鍰。該局再次提醒鄉親,請留意您的愛車是否做好定期檢驗及繳清使用牌照稅,若一時疏忽而受罰,實在是得不償失。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歡迎撥打電話:花蓮縣地方稅務局(03)8226121轉分機242至246或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花蓮監理站(03)85231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