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首創評定房屋坐落地段率方式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將於明日(3月25日)召開「新北市政府100年第1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即財政局局長呂衛青主持。據瞭解,此次會議審議的焦點為地段率,稅捐處提報審查的草案,調整街路數共1,445條,其中調升1,068條、調降387條,其餘1,371條並未調整,調升地段率的有68.5%僅調升1級。
地段率的高低,會影響房屋稅負擔的多寡。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房屋稅=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面積×(1-折舊率×經歷年數)×地段率×稅率。地段率係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由於政府的相關建設支出,帶動商業繁榮,交通便捷,因此,商業愈繁榮、交通愈便捷的地區,地段率應調高使房屋稅增加,以反映其繁榮程度及享有政府公共建設之利益。
呂局長進一步表示,該市近年歷經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等規劃完成,捷運陸續通車、四鐵共構、各項重大交通建設陸續完工,以及升格直轄市之利多效應,使新北市各地區繁榮發展程度不一,現行的地段率在各行政區之間已有失衡的情形,實應通盤檢討與調整。為公平、客觀、合理的評定房屋坐落地段率,稅捐處自99年起即規劃按地價區段土地公告現值的平均數高低訂定級距,再以各街路的土地公告現值平均數,對應至各級距,換算各街路的地段率。同時並動員各分處人員配合實地勘查,於內部召開數次會議檢討各區街路地段率的衡平性。
財政局強調,此次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的提案僅就新北市的地段率,以全市的角度進行全面、通盤性的檢討。基於課稅公平之考量,地段率應如實反映不同地段房屋不同的使用價值,提案的內容並非全面調升,如地段率有偏高不合理者,也在本次檢討的範圍,將予以調降。以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為例,近年來公共建設發展迅速,地段率應該適度調升,最高的級距將由現行的160%提升至230%;而由全市衡平的角度考量,平溪、坪林、石門、烏來、貢寮、三芝、金山、萬里、瑞芳區的部分街路,則應適度予以調降。估計影響戶數約81萬7,000戶,占全市153萬8千戶的53.1%,其中稅額增加的戶數約74萬9,000戶、稅額減少的戶數約6萬8,000戶,將增加房屋稅收約6億1,000萬元。至於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及折舊率,應有全國共同之標準,經財政部及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討論決議,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研究,該處之研究成果將提供其他稅捐機關運用,因此預計在明日的會議中並不會調整。
地段率調整提案如順利評定通過,將適用於101年5月開徵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之房屋稅,至於房屋坐落於調降地段率的街路部分,將提前適用於100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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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黃逸芳 電話:(02)8952-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