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即將開始囉!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即將開始囉!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即將於104年1月20日開始核退,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月20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截止期限為104年3月20日,該所提醒納稅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如退稅憑單金額在4,999元(含)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如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該所說明,本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10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申報繳稅、不補不退,經核定為退稅之案件以及5月31日以後逾期申報之退稅案件。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退稅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以退稅憑單退稅。

  該所特別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洪怡萍,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更新日期:2015/01/16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