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旁空地搭建停車棚不得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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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旁空地搭建停車棚不得免徵房屋稅

近來有民眾詢問,住家旁空地搭建棚架供停車使用,可否比照屋頂簡陋棚架免徵房屋稅?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頂樓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屋頂棚架,僅供遮陽防雨而未作其他目的使用者,因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財政部函釋得免徵房屋稅。但1樓棚架用途廣泛,除可供遮陽防雨外,亦可供停車空間、住家生活空間、置物或隨時變更使用等多種用途,此與屋頂棚架之遮陽防雨用途明顯不同,故1樓棚架仍應依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提醒民眾,若在屋旁搭建棚架、屋頂棚架增設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目的使用之情形,皆應儘速向所轄稅捐分處申報,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稅捐處服務專線229-3363,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答。

更新日期:2015/01/14

發佈單位: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