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稅 財產不得移轉哦!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欠稅 財產不得移轉哦!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邇來有民眾來電反映,他的汽車為何無法辦理過戶?經查因民眾欠稅達10萬元以上,該局通知監理機關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導致無法辦理過戶。

      地方稅務局說明,依現行規定,納稅人滯欠彰化縣轄屬地方稅累計達10萬元以上者,該局即通知有關機關就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義務人所有土地、房屋或車輛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必須納稅人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欠稅數額之擔保後,才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該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稽徵機關寄發之稅單,應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財產被禁止處分。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562

更新日期:2015/01/1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