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免稅車超過2400CC要繳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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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免稅車超過2400CC要繳稅囉!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身障者免稅車之車主不得不注意修法前,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原符合免稅規定者免稅金額為全部免稅,修法後,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以下,使用牌照稅仍然全免,若為2,401CC以上免稅金額以2,400CC的稅額(1萬1,230)為限。例如3,000CC自小客車全年使用牌照稅稅額為15,210元,自(今年) 104年1月1日起每年僅能免繳汽缸排氣量2,400CC稅額11,230元,超過限額部份使用牌照稅3,980元仍需繳納。如果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更新日期:2015/01/1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